为全面落实“放、管、服”改革决策部署,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,山东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台《山东工业园区企业市场准入领域“证照联办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探索对市场准入领域的企业登记及企业经营资格审批逐步实现“一窗受理、一套材料、内部流转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、统一发证”。
山东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“证照联办”目录
1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2 出版物零售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备案 4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审批联办 5 人力资源服务(人才中介服务、职业中介)机构设立审批 6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8 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9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10 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1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联办 12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二联办(生产型企业) 13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联办 14 旅行社分社联办 15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审批 16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商及商务登记备案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三联办(生产型企业) 17 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
办理窗口: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二楼29、30号“证照联办”窗口